
山东泰汶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汶盐化)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大汶口化工园区内,是新矿集团全资子公司,投资13亿元,于2006年10月份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规模为饱和卤水150万m3/年、烧碱10万吨/年、PVC10万吨/年、液氯6万吨/年、高纯盐酸6万吨/年、工业氢1200万Nm3/年。

问题一:结合发展实际,谈谈对依法合规治企的认识和感悟?
泰汶盐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栋柱:企业坚持依法治企、加强合规管理,不仅是建设法治企业的核心环节,更是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在当前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市场风险持续攀升的环境中,合规管理已不再是企业被动遵守的规则,而是转变为主动治理的工作,成为企业战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哪怕是微小的不合规行为,都可能给企业埋下巨大的风险隐患。
问题二:泰汶盐化在依法合规方面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您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泰汶盐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栋柱:泰汶盐化合规瑕疵整改涉及以下问题,包括权证问题、法律诉讼、工程招标、合同管理等。究其原因,具体可从以下几个层面分析。
一是合规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足。部分管理人员认为合规管理是法务部门和领导的责任,未意识到依法合规是一切工作的前提,也是保护干部职工自身利益的基础。
二是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流程不规范。合规问题往往涉及多部门,缺乏跨部门联动机制,易出现监督机制和内控管理不到位,“多头管理” 或 “无人担责” 的情况,造成企业损失或个人履职风险。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与外部环境变化的叠加。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调整,可能使企业原有业务模式或管理方式不再合规。
四是风险防控能力不足,专业支撑薄弱。专业人才与资源配备不足,风险识别与预判能力欠缺,对潜在合规风险的前瞻性不足,未能在问题萌芽阶段及时干预。
问题三:针对泰汶盐化存在的合规问题,已经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取得了哪些初步的成效?
泰汶盐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栋柱:泰汶盐化已成立合规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根据集团公司《新矿集团法务合规工作实施意见》及泰汶盐化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泰汶盐化合规管理办法》实行法律合规风险防控“预案制定、督导整改、定期调度、限时办结”制度,避免出现新的合规问题发生。重点从强化合规意识、完善管理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定期组织合规战略研讨会,明确合规在企业战略中的核心地位,避免“上热下冷”。
二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堵塞流程漏洞。动态更新合规制度,由法务部门牵头,联合财务、生产、经营等业务部门,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企业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滞后条款,确保制度与现行规定同步。同时,建立“牵头部门+协作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对接流程。
三是系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制定“一问题一方案”,建立政策跟踪与应对机制,安排专人实时跟踪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的更新动态。对可能影响企业业务的政策调整,提前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影响,调整业务模式或管理方式,确保生产合规。
四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专业支撑。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合规风险排查,识别潜在风险点并评估影响程度,同时,加强专业人才与资源配备,充实法务与合规岗位力量,与外部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复杂合规问题上获取专业支持,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问题四:对于在践行依法合规治企、营造浓厚合规氛围的过程中,您还有哪些好的想法和建议?
泰汶盐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栋柱:下一步,泰汶盐化将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25年“12566”工作思路,加快转型升级发展,聚焦全面防范与化解法律合规风险这一核心目标,以推进法治合规管控机制建设作为主线,统筹运用内外部法律资源优势,扎实推进“强管理、促合规、控风险、解遗留”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合规风险梳理识别、预警应对、合规报告、合规调查等关键管控机制,并以风险防控为导向,落实重点业务、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合规管控职责,压实压紧合规风险防范,有序、有力且有效地处置存量合规问题,遏制增量风险,全面推动法务合规工作管控实现精准高效,坚决守住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底线,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盐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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