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近日,赵官能源按照上级关于领导带班下井的文件要求,对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行了严格规定。
该公司要求,公司副总以上领导要严格按照安监处负责制定的月度带班下井计划下井带班,安监处建立带班下井记录档案并严格考核;领导带班下井时,其姓名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每月3日前在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带班人员与所盯地点、所巡查路线的安全生产状况联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行为,不按分工线路巡查、不按分工盯安全薄弱环节的进行严厉处罚,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追究带班人员责任;交接班时,上一班领导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带班领导上井后,在井口信息站认真填写带班下井记录,详细填写上下井时间、巡查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安全注意事项等,由专人负责整理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