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受国家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月16日~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主持召开《内蒙古上海庙矿区长城六号煤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技术评估会。与会代表和专家踏勘了现场,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一致认为长城六号煤矿属于《内蒙古上海庙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的规划矿井之一,项目建设符合矿区总体规划要求,在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长城六号煤矿项目建设可行。
矿井设计8个可采煤层,可采资源储量1.2亿吨,设计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服务年限50年。专家组认为长城六矿生产工艺与装备、选煤生产工艺与装备、原煤生产电耗、水耗以及选煤电耗等指标可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一级标准。根据《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指标核定,长城六矿属于清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