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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召开第17次理论学习(扩大)会

作者: 王昆 周苏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26日   来源: 本站新闻

本网讯 9月26日上午,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召开2016年第17次理论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若祥主持会议并领学文件。集团公司在家的领导葛茂新、鲁玉栋、辛恒奇,集团公司副总师、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意见规定,要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公众免费查询。要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要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等。

会上,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若祥强调,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一是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特别是各级干部要率先学习、严格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按程序。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类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对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向上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推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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