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公司名称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集团要闻

省国资委法制宣讲团来公司举行法制讲座

作者: 商霞    发布日期: 2008年07月11日   来源: 本站新闻

7月9日至7月10日上午,省国资委法制宣讲团在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姚洪胜带领下来集团公司举行法制讲座。在家的集团公司领导,组干处、宣传部、财务处、审计部、基本建设处、经营管理部、规划发展部、投资处、产权管理处等部门副处级以上人员,法律法规处全体人员;集团公司(新矿投资公司)所属子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集团公司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经营负责人,财务、供应、销售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事务部门全体人员听取了讲座。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王圣合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圣合说,省国资委组织这次法制宣讲活动,对于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防范企业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他说,近年来,集团公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规模逐渐扩张、发展地域不断稳步拓展,迫切需要我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循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立足新矿集团的发展实际,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逐步完善适应混合所有制、多元化企业集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增强企业抗拒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他强调今天举办这次法制宣讲,仅仅是开始,今后集团公司还将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以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他要求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学习。

姚洪胜讲了这次法制讲座的目的和意义。他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形势、防控企业风险、建设一支高素质国有企业干部队伍等三个方面论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他要求注重学习效果,切实把讲座活动搞好。

副总经理孙正启对企业今后的依法经营、防范风险及程序化运作提出要求。他说,现在集团公司业务范围扩大,不仅只涉及到买卖购销、加工承揽等经济合同业务,也涉及到了托管经营、委托理财、兼并重组、资本运营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经济业务,对于这些,要有足够的法律意识作支撑。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防止经营风险。

法律专家李庆新、董一鸣、耿国玉分别就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企业负责人法律风险防范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职责,企业常见合同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讲解。他们的讲说语言朴实、论证详实,非常前瞻,更符合国企改革发展的实际,博得大家一致好评。

新模式的新魅力——来自新阳能源公司的报道之二
山东援疆干部王华一行到公司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