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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日中午实行禁酒的通知

作者: 新矿集团    发布日期: 2006年11月01日   来源: 本站新闻

各单位党委(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创业精神,创建节约型企业,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员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经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工作日午餐全面实行禁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公司各单位在职职工下午按规定必须上班工作的,午餐一律禁止饮酒(包括各类酒,下同)。

二、所有职工在值班期间,一律不得饮酒。

三、集团公司及各部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或需要在基层单位召开会议的,一律实行工作餐,午餐不得安排饮酒。

四、凡违反本通知要求者,属管理岗位的,按管理权限予以免职;属工人岗位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对主办及承办会议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诫勉的处分。

五、加强监督检查。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纪委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干部处、机关党委(总支)等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信访和职工举报,组织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集团公司及各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集团公司举报电话:

纪委:72461,干部处:72336,机关党委:72199。

六、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发展座谈会精神 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全力打造和谐新矿
泰安市综治办负责人来集团公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