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经过积极努力,在自治区政府部门大力支持下,伊北矿区总规环评获国家环保部受理。
2005年5月,由集团公司委托编制《伊犁伊宁矿区总体规划》,于2007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11月《矿区规划环评》获得国家环保部批复。《伊犁伊宁矿区总体规划》批准矿区总规模3110万吨/年,其中:新矿集团2600万吨,即:伊犁一号矿井1000万吨,二号矿井1000万吨,四号矿井600万吨。2014年7月,国家发改委重新修编《新疆伊宁矿区北区总体规划》,四号矿井600万吨/年。伊北矿区新规划面积555平方公里,资源储量193亿吨,矿区划分19个井(矿)田、2个勘查区,规划生产建设总规模7410万吨。
伊北矿区总规环评直接关系伊犁四矿核准手续办理,四号矿井项目核准的八项支持性文件。截止到目前已办理完成了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选址意见书、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划定矿区范围等六项。另外项目环评已经编制完成。预计,伊南矿区总规环评批复之后,矿井环评和核准即可相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