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省纪委政策法规室副主任王兴建一行3人来集团公司调研。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王圣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彭绪军接待了他们,并进行座谈。组干处、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座谈中,王兴建说,这次来新矿集团调研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一是为省纪委下一步工作提供借鉴,更好地推进全省法律制度建设和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听取关于制定企业纪检监察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更好更有效地开展。
王圣合介绍了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随着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做大做强,新矿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也不断跟进,采取了“区长直选”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公车改革”、“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物业改革”等改革中,通过市场化运作、人性化管理,从源头上堵住了不正之风,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他认为,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纪检监察条例,对企业,尤其对像新矿集团这样的国有大型企业,意义重大。他说,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组织,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改革开放以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产权多元、跨区域的发展态势,新形势下制定企业纪检监察条例势在必行。他还说,新矿集团目前在14个国家和地区、国内9个省区、省内10个地市有项目建设和合作关系。为了适应新形势,新矿集团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也在积极进行探索,所以非常支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纪检监察条例。
彭绪军在座谈中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在一些奖惩处理上难以把握尺度;一些骨干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企业纪委对在产权多元化、跨区域发展的法人治理机构中的地位和职能问题感到困惑。他还就企业纪委监督对象、监督方式、惩处等问题提出了见解,建议企业纪委在开展工作中要与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用改革的办法、发展的思路、市场的机制、民主的办理方法,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顺利进行。
双方还就企业纪检监察条例的其它细节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此外,王兴建一行还到孙村矿进行了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