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7天时,全国人民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国旗半垂,汽笛长鸣;山河齐哀,举国同悲。19日14时28分起,集团公司领导及各单位干部职工同全国各族人民一起为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笛声鸣响,防空警报在矿区上空长鸣。集团公司各单位举行了悼念活动,在办公场地、井口、班前会上、工作场地,职工们听到警报响声,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起立、默哀,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致以沉痛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