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集团公司与53个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与19个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协议
9月19日,集团公司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为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以安全生产的好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总经理王元仁做重要讲话,副总经理李希勇主持会议。副总经理巩传景传达《贯彻国务院38号明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协议》内容。
王元仁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把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界定层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他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合法经营,要求我们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要求我们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起“重不重视安全生产是领导干部政治上强不强的表现,安全生产意识强不强是领导干部顾不顾全大局的表现,抓不抓安全生产是领导干部尽不尽职的表现,能否抓好安全生产是领导干部能力强不强的表现”的思想观念,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到“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影响一切”的位置,坚决做到: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人都必须搞好安全。
他提到,近10年来,集团公司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经营,初步形成了以煤、电、化、建为主体的产业格局,共有大小289个各类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既有国有经济成分单位,又有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既有分公司、独资子公司,又有控股参股企业,交叉持股,产权多元,形式多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加大了安全工作的压力。他说,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集团公司结合不同企业产业产权情况,按照立足实际、因企施策、分类管理的原则,对289家各类企业合理界定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公司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孙村煤矿、鄂庄煤矿、华丰煤矿等53家权属分公司、独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并接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权属分公司、独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集团公司与孙村煤矿、良庄矿业、华丰煤矿、协庄煤矿、翟镇煤矿、鄂庄煤矿、万祥矿业、盛泉公司、华恒公司、华泰公司、泰山建能、华新建工、通力公司、华新房地产、供销公司、勘探公司、膏业公司、技校、泰兴物业等19家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协议;由以上19家企业对其所控股、参股的113家股份制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接受集团公司的监督。与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无产权关系的123家股份制企业独立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由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属地管理。在交接前,由所在区域15家单位与123家股份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监督协议,并实施监督管理。
为实现安全管理无空档、安全工作无空白,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他重点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构建“三基”安全管理保障体系;进一步抓好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严格控制下井人员数量;组织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会上,集团公司与53个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与19个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委托管理协议。鄂庄矿、黑沟煤业、泰山盐化工三个单位的负责人分别代表省内外矿井和非煤企业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