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董事长郎庆田、总经理王元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彭绪军,总经理助理陈宝良等与来访的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副检察长曹建安,新泰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新村等进行会谈。
郎庆田介绍了集团公司项目发展和改革情况,重点介绍了跨省发展煤炭主业、建设循环经济,加快非煤项目建设、增加就业岗位,重视矿区稳定工作,实施住房、公车、职务消费、招工聘用等方面的改革情况。他说,新矿集团通过发展纺织等劳动密集型非煤项目,安置了大量人员,在保证矿区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加快新矿井建设,企业煤炭产量将在2008年前后实现大幅提高;重视煤炭产业链的延伸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收到良好效益;新疆煤化工项目未来将达到一年2500万吨成品油的规模,目前在寻求国际合作和与某院校的课题立项研究已达成初步意向。他对检察院在集团公司经营工作上给予的法律培训、法律咨询、维护企业利益等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胡宗智、曹建安对集团公司新疆煤化工、龙固矿井、盐化工、热电、纺织等项目建设和各项改革工作比较关注,询问了详细情况,对集团公司近年的飞速发展和循环经济建设以及从群众敏感问题着手实施各项改革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认为,新矿集团许多在建和已投产大项目潜力巨大,发展势头和前景鼓舞人心。